揭阳职业技术学院公务车辆管理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根据《关于推进全市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揭市车改〔2017〕6号)要求,按照《揭阳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一、车辆使用范围

学校车辆主要用于学校机要通讯、应急处置、教职工通勤、学生实习(见习)、对外接待等公务活动。

二、公务车分类

学校公务用车分为行政公务用车和后勤服务用车。

三、车辆安排原则

1.学校行政公务用车和驾驶员由党政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调度;后勤服务用车和驾驶员由后勤服务处负责统一管理、调度。

2.行政公务车辆的保险、养路、年审、加油卡等费用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办理;后勤服务用车的保险、养路、年审、加油卡等费用由后勤服务处统一办理。

3.行政公务车辆的使用和调度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安排,实行凭派车单出车制度,其它部门及个人不得未经办理手续而擅自要求司机出车。部门因行政公务用车,必须事先填写派车单向党政办公室申请。党政办公室本着合理有序和节省人力节约油耗的原则,按照申请时间的先后以及公务性质的轻重缓急有计划地统筹调度车辆。市区外用车、长途用车先经党政办公室审核,车辆管理部门分管校领导批准。

后勤服务用车的使用和调度由后勤服务处统一安排,实行凭派车单出车制度。部门因公用车,必须事先填写派车单向后勤服务处申请。后勤服务处本着节约的原则,按照申请时间的先后以及公务性质的轻重缓急有计划地统筹调度车辆。市区内用车由后勤服务处统一调派;市区外用车、长途用车必须经后勤服务处审核,车辆管理部门分管校领导批准。

市区内用车须提前半天提出申请;市区外用车须提前1天提出申请;长途用车须提前2天提出申请(特殊情况另外处理)。

4.学校车辆应安全停放,停车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结算。

5.学校车辆主要用于公务活动,不得公车私用。若发现公车私用现象,纪检部门按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车辆维修与保养

1.车辆维修实行先报后修制度。司机每次出车,特别是长途出差或重要活动用车,必须提前检查车辆情况,确保车辆正常行驶,对影响安全行车确需修理的,按程序安排修理,及时排除障碍,保持车辆车况良好,确保出车和行车的安全。

2.车辆实行定点维修。需维修的车辆,由司机提出申请,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指定维修点应根据实际损坏情况提出合理修理方案,驾驶员按程序报批。每次维修结束后,驾驶员应及时准确填写车辆维修档案。

3.车辆在行驶途中,若遇临时维修,司机应先向管理部门报告,同意后,就近安排维修。

4.由于司机使用不当或疏于保养导致车辆故障,所需费用由司机本人负担。

五、司机的管理

1.司机要忠于职守,服从安排,保证工作用车随叫随到,遵守职业道德。

2.要做好出车前的准备工作。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勤打扫,保持车容整洁。发现故障及时排除或报告,确保行车安全。

3.严禁司机私自出车。所有车辆都由管理部门按照工作任务统筹安排。司机不得直接接受车辆安排任务。私自出车造成交通事故或经济损失的,一切费用由私自调用车辆人员或司机本人承担,并视其情节追究责任。

4.未经同意,擅自驾车外出或将车辆借与他人驾驶,造成车辆损坏或交通事故的,一律由司机本人负责,并视其情节追究责任。

5.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礼貌行车,文明行车。对不遵守交通法规,违反交通规则被扣证或罚款的,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司机本人负责。

6.行政公务车辆实行值班制度,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安排。司机轮流值班,协助学校值班人员处理应急事故。

六、附则

1.本规定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关于印发<揭阳职业技术学院行政公务车辆管理制度>的通知》(揭职院〔2013〕161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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